金色的斜阳落在金色的银杏树叶上,叶儿如花瓣旋转着飘落。

    路面的落叶积攒了半天的金色银杏叶,脚踩过发出清脆的声响。

    不远处是波光粼粼的湖面

    哪怕是带着冷意的萧索的寒风吹过,也平白生出些心旷神怡的悠悠感。

    “你真的不打算回去了吗?”

    露易斯仰着头看着落叶从天上飘落,声音显得有些落寞,

    “工作室的样衣还有很多没拍,福伦德的美食也将少了一个忠实的顾客,也没有人能够随时记得莫沙是否会饥饿的肚皮,牵挂的朋友亦失去了咫尺的问候……”

    “露易斯,”林侑含着笑打断了她的吟咏,“你真的适合去当个吟游诗人。”

    福伦德是常驻在公司的星级厨师,他有着一手拿手的厨艺。

    因为看不惯原来的餐品店为了节省食材忽悠顾客而辞职来了露易斯独资的设计公司做厨师。

    在未辞职前露易斯就已经是福伦德的常客了。

    林侑喜欢吃福伦德做的牛肉水果披萨,料足而且十分美味。

    而莫沙是露易斯养在公司的白色泰迪小狗,喜欢到处溜达,林侑经常给它喂吃的。

    “我很欣慰林你夸赞我吟游诗人的天赋,不过这不重要,我比较好奇,明明宋更适合做我的品牌代言人,为什么要说以后再说呢,你不会是不想把她介绍给我,怕我把她抢走吧?”露易斯眉头一扬,促狭地抬头看向林侑。

    林侑笑着摇了摇头,“怎么会。”

    露易斯的设计大胆突出了个性与自由

    她看到宋倾欢的第一眼便觉得这人穿红裙的模样实在是符合她自由张扬的设计理念

    之前是露易斯还不认识宋倾欢,且公司已经有中国的代言人了,虽然那会儿她出道没多久就打出了不错的成绩,但露易斯也没有主动邀请宋倾欢做代言人的必要。

    更何况三年来,宋倾欢接的代言屈指可数,虽说每次接的代言效果都出乎意料的好,但也是娱乐圈里公认的最难请的金凤凰。

    现在公司正好缺人,她作为老板远赴中国考察,顺便看一下林侑。

    没想到林侑喜欢的人竟然是宋倾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