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些衣服。”这一排旧衣架上的衣服风格都有些相似,都是适合孔武有力的雄壮男子穿的。

    “风格和其他衣服很不一样嘛。”新款式的衣服都是淡色系气质款,和这浓浓的野兽风差了许多。

    “一年多前,街上穿的都是这样的衣服。”曹瑞说道。那个时候好啊,姑娘们更喜欢男儿有强壮的身体,而不会过多注重面容的精致,那会儿他还是很抢手的。

    “奇怪……”

    “碎城以前衣服的流行式样可曾变过?”

    曹瑞想了想摇摇头:“没有,碎城人以往都爱穿兽皮。本地农户以前冬日无粮会进山打猎,用兽皮换粮。”

    “今年兽皮卖不上价,很多农户只得向商贾借粮。”

    “城主府没粮吗?”按照律法,城主府应当备下足够的陈粮,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天灾的。

    “我不知。”曹瑞说道。肯定是被人贪了呗,还用问么。

    看来上一任城主丢下的烂摊子很大啊。

    先不管粮的事,这衣服很有问题。

    朗月对服装饰物的流行亦有研究,她以前可是不求上进只知玩乐的刁蛮公主,王都乃至于整个大庆朝的流行花样没有她不知道的。

    一般来说,不同地方的人的偏好是不同的。比如阴山地区终年难见阳光,很少有人晒黑,当地人就以黑为美。而海边城市,日照大,只有不需劳作的富家子弟才能拥有白皙皮肤,当地人就以白为美。

    同样的,王都及几个大城池里,俊俏书生的行情是要比莽撞武夫的行情好的。因为书生代表着阶层上升的可能性,而武夫就只能靠一把子力气赚辛苦钱。

    那在边疆,武夫则要比书生受青睐的多。身体越强壮才越能在战乱中活下来,才越能守住家中财产。

    所以,一年多前,碎城人爱雄壮男子是正常的。可这一年里,碎城依旧处于妖患中,为何大家的喜好会突然改变呢?

    而且,碎城的男女老少对容貌姣好的人太过吹捧了,这本该是安全富饶的地方才有的现象。

    …………

    “店主,我要这两件。”朗月挑了两件衣服,那两件衣服在胸腹处有心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展露出男子的胸腹肌肉。

    “让我也瞧瞧。”慕容白自己找不到衣服乱发了一通脾气,现在过来想闹一闹朗月。

    “啧,这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