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发出去五十多份,这些都是希望,可以让她成功进入研发部的。

    陡然间,远处两个喝醉酒的壮汉摇晃着靠近。

    沈初下意识闪躲,往路旁走去,同时伸手去拦车。

    可对方带着酒气靠近,上下打量着沈初,甚至还要伸手摸沈初的脸。

    “小姑娘,那么晚怎么还不回家啊,要不跟哥哥再喝几杯去?”

    沈初闪身躲过,声音冷冷的:“我去上班。”

    醉汉凑上来咧嘴一笑,酒气瞬间迎面扑来。

    “那么晚,难道你是去会所上班?在哪里,我也去捧捧场。”

    闻言,沈初忽地转头,冷冷吐出一句话。

    “我去殡仪馆上班,晚上有一个喝醉酒,血管爆裂死的。”

    “你知道吗?他的内脏和眼睛都烂了,七窍流血,需要我一针一线缝起来。”

    沈初注视着醉汉,突然指着他眼睛道:“你眼睛怎么红了?”

    醉汉被沈初这番话吓得脊背生寒,酒立马就清醒了,看向沈初的眼神都带着厌恶和晦气。

    “呸,晦气,出来居然撞见你这样的扫把星。”

    或许是觉得有些丢面子,醉汉扬起手就要给沈初一巴掌。

    结果下一秒,情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千钧一发之际,沈初掏出包中的防狼电棍,直接摁在醉汉的身上。

    吱吱的电流声响起,醉汉扑通一下倒在地上抽搐,而旁边那个醉汉与沈初面面相觑。

    “你,你别过来。”

    醉汉吓得连忙后退,嗷一声就跑掉了。

    沈初拿着电棍,站在倒掉的醉汉旁边,踹了他一脚,眼神淡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