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就明白了,就像霍格说的,看问题不能太单纯,有的时候换一个角度,或者更深入了解一下,就会发现很多事都和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

    “行,过两天我找一本书教你识字。”

    霍格看着艾利克斯高兴的样子,又转过头看了看身后的其他农民。

    “兴许……我可以开一间教室。”霍格喃喃自语。

    “霍格先生,您现在手里就有一本书,您能教我识字吗?”

    艾利克斯看到了霍格手里的黑封皮大书,指着那本封皮上没有任何文字和图案的书问。

    霍格一愣,连忙摆手,“这本书太深奥了,你看不懂的。”

    说着霍格把黑封皮大书捧得更紧了,看起来好像生怕有人来抢一样。

    “艾利克斯,你今天的菜浇完了吗?”

    霍格赶紧转移话题。

    “浇完了霍格先生,您能教我写自己的名字吗?”

    艾利克斯很单纯,很轻易就跟着霍格的话往下接,一点都没察觉到突兀。

    “当然可以,你去帮我找一根树枝吧,不用太粗,手指这么粗就可以,越细越好。”

    波佩克特王国使用的是羽毛笔,但霍格并没那么讲究,对他来说,只要能在泥土上留下划痕就足够了。

    不一会儿功夫,艾利克斯高高兴兴的抓了一把树枝递给霍格,然后像霍格一样蹲在地上,满脸期待地看着霍格。

    “霍格先生,开始吧,我的全名是艾利克斯斯图雅。”

    霍格哭笑不得地看着自己手里的一把树枝,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让他使用方便,艾利克斯挑了粗粗细细八根树枝,不论是长度还是粗细都完全不同。

    霍格从里面挑出了一根细长的树枝,拿起来蛮顺手,粗细也和羽毛笔差不太多。

    “艾利克斯,看好了,首先写字要从左往右,依次写下你的名字,艾利克斯斯图雅。”

    霍格很快就写出来了,字写的很工整,为了让艾利克斯能够看得清楚,他刻意放慢了速度。

    波佩克特王国的文字实在算不上好看,至少洛兰是这么觉得的。看起来就像蚯蚓文,整整齐齐地排列,看起来工整,但就是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