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他,我们🍱就让你活着离开这里,不然就是死路一条。你可以杀了他,可是你也别想活着离开。”

    “出去,你们都给🚙📴我出去,不要逼我杀了他。”🉌🅶🋀

    “好,我们出去,但是你得放松一点……”

    梅林森没有放下武器,显然他不会空🕖着手离🌐♺开这个房间。只是,他往后退了一步,把对方的注意力吸引⚶🕹到了自己身上。

    李承志没有错过这个机会,他早🆅🍇就瞄准了目标。🉌🅶🋀

    那名墨西哥情报人员很有经验,一直藏在目标后面,因此李承志无法在不伤害目标的情况下将其击毙。只是,墨西哥情报人员🜌🀬忽略了一点,即他把手枪顶在目标的太阳穴上,让手枪与持枪的右手暴露在李承志的枪口面前。

    李承志接受过解救人质的🋮🜮🅝训练,在这种情况下,🉌🅶🋀他有两个选择,一是像匪徒持枪的手开火,二是向枪👺支射击。

    当然🍺,只要条件允🚙📴许,就应该尽量🃂选择前者。

    主🍼要就是,枪支在被枪弹击中的时候有可能走火,也就有可能伤害到人质。

    只不过,向匪徒持枪的手开火必须具备几个🌐♺条件。比如,匪徒的手指没有压在枪支的扳机上。

    显然。这个条件并不具备。

    墨西哥情报人员很紧张,手指一直压在扳机上。如果朝他的右🆿手开火,就算打断了他的右手,断掉的肢体也很💽🗙🜂有可能在条件反射下扣动扳机。

    李承志已经做出权衡🉵,他🋮🜮🅝只能🖁🏭向那只手枪开火。

    距离只有几米,🍱枪械性能对射击精度的影响微乎其微,李承志有信心把子弹射到离瞄准点一厘米的范围之内。

    梅林森设法引开墨西哥情报人员的注意力时。李承志☧已经🃐🖺把突击步枪调🐳到单发状态。

    机会转瞬即逝,根本不容李承志犹豫。

    梅林森往后退第二步的时候,李承志扣下了扳机。枪弹以每秒七百多米的速度射出。只用了不到百分之一秒就击中了墨西哥情报人员的手枪,而且就射在瞄准部位上,即手枪扳机护框的前上方。因为命中部位在套筒与下机匣的结合出。所以步枪枪弹向下弹开,手枪则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变形,并且让枪口向人质后方偏转。即便墨西🅴🊴🔥哥情报人员扣下扳机,也肯定无法射出子弹。

    几乎同时,梅林森也开枪了。

    他瞄准的不是墨西哥情报人员,而是人质的左腿。子弹打在人质的左侧大腿上,让人质向左侧倾倒。👺

    第三🍺枪不是李承志打出的,也不是梅林森,而是留在外面🃐🖺的狙击手。

    人质向左侧倒下的时候,头部🖁🏭也向左偏移。留🅡在外面的狙击手抓住了这个机会,朝墨西哥情报人员的额头开了一枪。